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招标管理 » 正文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铜门整改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4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受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对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铜门整改项目以竞争性磋商形式进行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二、项目概况

 受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对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铜门整改项目以竞争性磋商形式进行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铜门整改项目
2.2项目编号:JLHT-2017-171-C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并具有采购内容相关的经营范围
3.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不接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竞争性磋商文件于2017年7月21日至2017年7月27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 (北京时间)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