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福建省航空护林站建设项目(勘察) 已由 国家林业局 以 林规批字〔201 6 〕95号 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建省航空护林 总 站 ,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 ,招标人为 福建省航空护林 总 站 ,委托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福建省航空护林站建设项目 ( 勘察 ) ;
2.2. 建设地点: 位于福州市仓山区 ;
工程建设规模: 投资估算人民币285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人民币约1926.1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为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工程详细勘察、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 包括 但不限于 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 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 ,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 ;
2.4.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 计划于/年/月开工,建设周期约/个月 ;
2.5. 勘察周期: 自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详细勘察并提交可供报审的勘察报告,并能满足设计各阶段的需要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应 具备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3.2. 本要求投标人 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
3.3.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拟担任本的勘察负责人应 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 ;
3.5. 投标人和其拟担任本勘察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勘察业绩 。
“类似项目勘察业绩”是指(下同)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7 月 24 日至 2017 年 7 月 2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