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15〕57号)等法律法规和规定,按照《镇雄县人民政府关于对镇雄县南部新区新型城镇化综合建设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镇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镇雄县南部新区新型城镇化综合建设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机构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招标代理机构前来竞选。
“镇雄县南部新区新型城镇化综合建设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机构,本项目仅选择1家招标代理机构作为本次公开比选后的中标候选人。
委托代理服务内容为“镇雄县南部新区新型城镇化综合建设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社会资本方招标代理,实际代理招标内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由业主向公开比选中标人下达书面任务书和签订合同书。
二、公开比选招标代理机构概况
(一)项目地点及投资
位于镇雄县南部新区,项目估算总投资300482.27万元(实际投资以审计部门最终竣工结算审计结果为准)。
(二)项目规模及范围
27条市政道路,道路总长33.2338km,红线宽度为16m、24m、25m、30m、36m;配建3仓干线综合管廊总长度约7.09km;弃土场工程;排水工程;同步建设强电、弱电、燃气、给水等配套综合管网(或以综合管廊的形式);同步完成交通设施、绿化和照明等附属工程。
三、公开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法人资格
竞选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资质要求
申请人的招标代理资质要求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已完成网上登记的独立法人单位;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招标代理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外省企业必须办理入滇备案证)。
3.所有报名的招标代理必须办理入昭备案证。
(三)业绩要求
承担过至少1个以上PPP落地项目的招标代理业绩(以招标代理合同、代理费银行进账单和对社会出资人的成交通知书为准)。
(四)本项目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和招标师执业证书;
2.提供劳动保障部门社保证明和经劳动保障部门登记机关盖章的劳动合同。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者,请于2017年7月 24 日至2017年7月 28 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