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万柏林区财政局的委托,对万柏林区行政事业单位所需执法车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执法车辆公开招标采购
二、项目编号:万政采[2017-23]G16-A18
三、招标内容
1、本次公开招标共一包,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共一包: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1 轿车 辆 1
2 SUV 辆 3
3 商务车 辆 1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等的相应规定为准。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注册、生产或经销招标所需货物,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服务的供应商;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领取时间:2017年7月27日至2017年8月2日
北京时间9:00-11:30,15:00-17:00,公休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