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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赉诺尔区群众艺术馆建设项目勘察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8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扎赉诺尔区群众艺术馆建设项目勘察已由满洲里市扎赉诺尔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扎发改字【2016】255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

1.招标条件

本扎赉诺尔区群众艺术馆建设项目勘察已由满洲里市扎赉诺尔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扎发改字【2016】255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满洲里市扎赉诺尔区城建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投资和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

2.2工程规模及内容:新建一栋五层综合性群众艺术馆,总建筑面积8200平方米。配套建设室外活动场地、道路、硬化、绿化、管网等基础设施。

2.3本次招标内容及范围:扎赉诺尔区群众艺术馆建设项目工程勘察。

2.4招标控制价:3万。

2.5成果提交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历天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开标及资格后审时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投标保证金银行回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信用中国(扫描件加盖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必须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的内容编写)、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投标企业在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提供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扎赉诺尔区农村牧区产权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

项目名称

标段号

金额

投标保证金缴入账号

扎赉诺尔区群众艺术馆建设项目勘察

1

600.00

150853282186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照标段相对应的账号存入投标保证金并标明项目名称及编号。

中标后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照中标金额的10%收取,不足部分由中标人补齐(中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时应从中标人基本账户以汇款方式缴入交易中心账户)。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请登陆扎赉诺尔区农村牧区产权交易中心网(www.zlneggzy.cn)上自行下载(见本公告附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人务必于开标当日开标截止时间前在现场交至代理机构,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5.3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网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6.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n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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