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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中旗狼山水库周边生态清洁型小流域返还治理示范工程实施方案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8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乌拉特中旗狼山水库周边生态清洁型小流域返还治理示范工程实施方案招标公告招标编1、招标条件:本工程已由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以

乌拉特中旗狼山水库周边生态清洁型小流域返还治理示范工程实施方案招标公告

招标编

1、招标条件:

    本工程已由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以会议纪要(2017)28号文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于水土保持补偿费,已经落实,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内蒙古瑞驰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对乌拉特中旗狼山水库周边生态清洁型小流域返还治理示范工程实施方案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乌拉特中旗狼山水库周边生态清洁型小流域返还治理示范工程

2.2建设

2.5质量要求:编制单位必须按照工程现行规范进行设计编制,并对编制质量负责,实施方案编制应当符合水利等相关行业规定的编制深度要求。

2.6设计周期:30日历天。  

3、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3星(含3星)以上资质;并承担过类似工程的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具有适应本工程规模的编制能力。

3.2承担该项目设计的设计总负责人应具有水利专业高级职称。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须知:

4.1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由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办理;需查验下述证件及证明文件,下述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份),对合格者出售招标文件。

4.1.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1.2有效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1.3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1.4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设计总负责人高级工程师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1.5提交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原件,企业自留复印件,投标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必须保证开标时仍在有效期内,复印件无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7月31日至2017年08月04日在五原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二楼(东厅)资源交易大厅购买招标文件(每天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5:00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每套另收100元的邮寄费,但招标方不承担邮递失误造成的损失。

6、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n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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