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上海浦原实业有限公司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投标供应商对下列项目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浦原科技园2017年度园区安保服务。
3、服务期:一年。
4、本项目投标限额:80万元。
二、合格的供应商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在本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服务团队;
3、具有公-安部门出具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4、中小企业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投标供应商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请见招标文件;
5、福利企业按相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四、对上述采购信息感兴趣的供应商可于2017年7月31日至2017年8月4日下午13:30-16:00,(双休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