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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市城郊乡土楼村135KW易地搬迁光伏扶贫项目 (第二次) 竞争性谈判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08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5
核心提示:受林州市城郊乡兴农分布光伏电站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林州市城郊乡土楼村135KW易地搬迁光伏项目竞争性谈判,现欢迎符合相关条

受林州市城郊乡兴农分布光伏电站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林州市城郊乡土楼村135KW易地搬迁光伏项目竞争性谈判,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 项目名称:林州城郊乡土楼村135KW易地搬迁光伏扶贫项目 2.采购编号:LCG-2017-196 3.项目编号:CG-2017-140/2 二、项目简要说明 1 项目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质量要求 1 太阳能组件 255Wp-275Wp W 135KW 3.15元/w 426000元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规范合格标准要求,光伏组件通过 国家CQC、CGC认证并在领跑者计划内,并确保并网发电 2 逆变器 10kw-33kw W 135KW 0.48元/w 64800元 3 支架 U型钢41*2.5、铝型材T-6063 W 135KW 0.45元/w 60750元 4 其他费用 配电系统、土建、辅材、汇流箱、并网设备等 W 135KW 2.07元/w 279450元 合计金额: 831000元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质量要求:合格、满足质量标准; 4.项目地点:林州市城郊乡;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单位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供应商应具备独??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相应业务或经营范围登记证照(原件:内容在证照登记或许可范围),提供税务登记证(原件: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太阳能光伏设计安装),提供基本账户许可证(原件)。 3.供应商具备承装、承修电力设施许可证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 4.供应商自2016年1月1日以来累计完成过2MW及以上的光伏电站项目工程业绩,其中承建过200KW及以上的单体光伏扶贫电站项目至少一项,须提供合同协议书。 5.供应商须具备生产或销售太阳能光伏产品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若为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文件原件。 6.企业信誉:供应商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且在有效期内),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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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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