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沈阳燃气有限公司委托,为2018-2019年沈阳燃气非开挖施工—顶管工程进行资格审查,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8-2019年沈阳燃气非开挖施工—顶管工程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人:沈阳燃气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沈阳市行政区域内(含康平、法库地区)、抚顺市
4.资金来源:自筹
5.资格审查有效期:二年(具体详见资格审查文件)
6.资格审查内容:沈阳燃气有限公司及其母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的顶管工程(含土压平衡顶管、泥水平衡顶管)施工单位资格审查(详见资格审查文件)
7.质量标准:合格
8.资格审查保证金:2万元
二、资格审查申请人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委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注:辽宁省外施工企业在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须取得《省外施工企业入辽承揽业务信息报送单》
三、资格审查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时间:2017年12月8日-2017年12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节假日休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