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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广东省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二号线一期工程环境(含水土保持)监理和监测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15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广东省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二号线一期工程环境(含水土保持)监理和监测招标公告 批复文号粤发改交通函【2014】5038号批
项目名称 广东省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二号线一期工程环境(含水土保持)监理和监测招标公告
批复文号 粤发改交通函【2014】5038号
批复单位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招标人 中交佛山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佛山市
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类型 服务招标
公告内容
广东省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二号线一期工程环境(含水土保持)监理和监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广东省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二号线一期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核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现就广东省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二号线一期工程环境(含水土保持)监理和监测(项目名称)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按照“BOT+TOD+EPC”模式开展建设,其中政府主导土地综合开发(TOD),社会投资人负责以“BOT+EPC”模式实施项目建设、运营和移交。 本项目呈东西走向,起点为佛山南庄,终点为广州南站,线路总长32.3公里,主要包括17座车站(地下站14座,高架站3座)、16个区间和一场一段一中心、两个主变。项目概算投资约211.24亿元(包括同步实施工程)。 2.2 招标范围及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范围为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二号线一期工程环境(含水土保持)监理和监测,施工期环境监测项目包括施工扬尘、噪声、振动、施工营地生活污水、水土保持等;试运营期环境监测项目包括噪声、振动和生产废水、电磁等;支持、协助建设单位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2.3 监理服务期 施工期监测服务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日止,施工期监测暂定服务期36个月(合同签订时确定具体服务期,最终以实际工期为准),自业主发出要求开始的日期起,至环境监理和监测报告经终审验收、工程竣工环保验收通过后结束。试运营期监测服务期暂定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资格行业评定甲级证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类似项目经验,并在人员、设备和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资格审查条件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当日起往前顺推3年)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围标串标或骗取中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等违法违纪行为(严重违约情况、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以司法、仲裁机构或行政主管部门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在本项目投标期间未被行政主管部门明令取消、暂停、禁止参与投标且处罚有效期内。(特别提示: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或取消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3.5 注册地在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企业和人员登记手续,并提供在(网址:)“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诚信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3.6 投标人及拟投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 3.7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dlztb.cn/。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标段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招标人提供已备案招标文件(PDF、WORD版本各一份),若有不一致以PDF格式已备案招标文件为准。 4.2报名时间:2018 年1 月12 日17 时00 分起至2018 年1 月19 日17 时00 分止(不少于5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4.3根据佛山市规定,投标单位须按要求录入企业信息数据,各投标企业办理的有关招投标活动的所有事宜(如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领取发票、领取中标通知书等)均由具有交易员资格的人员办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其他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1个工作日之前到账(即2018 年2 月1 日17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5.3、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18 年2 月5 日8 时30 分,截止时间:2018年2 月5 日9 时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6楼)。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开标时间:2018 年2 月5 日9 时30 分。 6、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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