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内容 |
汕头市潮南区秋风水清淤美化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汕头市潮南区秋风水清淤美化工程建设资金来自各级财政资金。经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政府批准,汕头市潮南区秋风水清淤美化工程采用EPC总承包建设管理模式;由汕头市潮南区发展和改革局(汕潮南发改函[2017]89号)核准招标,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汕头市潮南区秋风水清淤美化工程EPC总承包2.2项目概况:本工程地点为汕头市潮南区。本工程建设内容为秋风水河道清淤总长度为19.45KM,清除淤泥量9.73万㎡,建设生态防护滨岸带,发挥生态防护及绿化美化效果。2.3工期:①设计工期:初步设计(征求意见稿)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自初步设计批复之日起30日内完成;②施工工期:按初步设计批复的工期。2.4招标范围:工程EPC总承包,完成本工程地质勘察(含测量)、初步设计(包括报告、概算、附图)、水保方案编制、水保监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节能报告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及相应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和设备采购、试运行及验收服务等内容。2.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③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格式见本公告附件一)。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含牵头人),牵头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3.3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须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4投标人2014年~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3.5项目管理机构包括:①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建造师资格,在牵头单位注册,且没有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②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水利类高级职称;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④拟派勘察设计负责人具备水利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⑤联合体各成员均需配备水利类专业工程师、测量工程师、造价工程师。⑥施工员2名、安全员1名、质检员1名、材料员1名、资料员2名(上述人员需提供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核发的岗位证)。每人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负责人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3.7投标人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已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在本公告发布之前已加入汕头市建筑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3.8凡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本公告附件二)。3.9本项目建设工期紧、施工条件复杂,投标人应进行标前勘察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等情况。投标人的企业技术负责人(联合体成员均需)和符合本公告3.5款规定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注册证(或职称证或资格证或岗位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自行踏勘现场,原件核查后退回并由招标代理机构在现场踏勘证明(格式见本公告附件三)上签字盖章确认。勘察现场时间2018年1月15日至2018年1月17日每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勘察现场单位需提前3小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授权项目负责人作为委托人持报名资料于2018年1月15日至1月1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润路333号,下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1000元/份,售后不退)。4.2报名资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⑴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牵头人提供);⑵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资质证书副本(新版资质证书可只提供复印件,但必须能通过扫描复印件的二维码识别出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⑷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近三年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等复印件;⑸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注册证或职称证或岗位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⑹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已完成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终审通过的网页截图;⑺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已加入汕头建筑信息网“汕头市建筑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的网页截图;⑻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注册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计,查询时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⑼联合体协议书原件;⑽投标人声明;(11)现场踏勘证明书;(12)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单独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均须盖章)。4.3投标申请人在报名前应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