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魏都区实验学校餐厅及宿舍委托管理服务项目招标
管理,提高餐饮服务质量,丰富餐饮品种,创造良好的就餐环境,确保饮食卫生、营养、安全,满足师生就餐的多样化需求;。
3. 委托经营期限:三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资质要求:
2.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规定的从事餐饮行业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
2.2、在以往经营过程中无食物中毒、恶性事件等安全事故发生(提供企业的书面证明材料);
2.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2.5、具有完善的企业管理制度;
2.6、在许昌市有固定办公场所;(以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为准)
2.7、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
2.8、具有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专职管理人员和一定数量的营养学及其他专业技术人才;(营养学及其他专业技术人才以营养师证及厨师证等证件为准)
2.9、本项目不接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于2018年1月12日至2018年1月18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北京时间,下同)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2、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22日上午09:30时 ,逾期送达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于递交响应文件时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联 系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编辑:chin-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