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公-安局传达室和围墙等建设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新邵县公-安局传达室和围墙等建设工程施工已由新财评【2017】345号和新财评【2018】52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地方资金,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新邵县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邵县公-安局传达室和围墙等建设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新邵县酿溪镇;
2.3 规 模:本工程传达室204.8㎡,地上一层,建筑高度6.85米,采用独立基础;围墙共计705米长,为砖砌、铁艺围墙、外贴文化石;小区内道路路基、水稳层、沥青砼面层及路沿石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2.4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确保达到《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定的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承担保修任务
2.7 招标范围:传达室204.8㎡,地上一层,建筑高度6.85米,围墙共计705米长,小区内道路路基、水稳层、沥青面层及路沿石等。(详见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Ⅰ)”和邵建发【2013】118号文。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 ,采取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 2 月 8 日~2018年 2 月 12 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止在邵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syjszbw.com)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络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7.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均采用在邵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syjszbw.com)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4投标人应自行在邵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syjszbw.com) 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5投标申请人以不记名的形式于2018年 2月 12 日下午15:00时到新邵县公-安局集中踏勘现场并签廉洁承诺书,逾期不予办理,廉洁承诺书签署后在开标时递交。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3 月 8 日 9 时 30 分,
8.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