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平塘县擦耳岩水库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黔发改建设【2017】143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省级资金及州县配套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平塘县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贵州鹏业工程建设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擦耳岩水库位于平塘县苗二河乡境内,所在河流六硐河为珠江流域红水河水系一级支流。工程任务是县城防洪、供水,兼顾发电。水库总库容3713万m3,正常蓄水位744.00m,正常蓄水位以下库容2849万m3,防洪库容2623万m3,装机容量5000kW。建设内容主要有水库首部建筑物和输水建筑物。水库大坝为碾压混凝土重力坝,坝顶高程748.70m,最大坝高48.70m,坝顶宽度7m,坝顶长度约245m。本标段概算投资1720.01万元。
normal align=justify>2.2建设地点:平塘县苗二河乡;
normal align=justify>2.3计划工期:满足工程进度要求(具体时间在设计联络会上确定)。
normal align=justify>2.4项目投资:77218万元
normal align=justify>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normal align=justify>2.6招标范围:发电设备、升压变电设备、电站公用设备、公用设备的设计、制造、工厂试验、包装、发运、配合卸货、现场验收、现场安装指导;配合调试、试验、试运行;培训、提供图纸和资料;并做好交接工作,直至接收单位签字验收。设备投运以后,在保修期内投标人应无条件的免费修理,保修期过后应继续提供设备的备品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其他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是“()”中公示的企业。
3.3凡贵州省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其他官方网站公布限制参加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投标条件:
normal align=justify>(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本次招标产品生产、制造能力的生产厂家或其授权成套设备供应商,质量达到现行国家质量标准的,均可报名参加。
normal align=justify>(2)以生产厂商参加本次投标的,须有水轮机、发电机及阀门生产能力;如没有阀门生产能力的,提供阀门生产厂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和阀门生产厂家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normal align=justify>(3)以成套设备供应商参加本次投标的,需提供水轮机生产厂商、发电机生产厂商、阀门生产厂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并提供阀门生产厂家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normal align=justify>(4)生产厂家和生产厂家授权的成套设备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同一生产厂家不得授权多个代理销售商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normal align=justify>(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02 月 09日至2018年02月23日,采取以下方式获招标文件: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gzsggzyjyzx.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3月07日11时00分00秒,地点为:。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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