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县公-安局工业集中区派出所(龙洞派出所)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MCXXGC2018-001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花垣县公-安局工业集中区派出所(龙洞派出所)建设项目已由花垣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花发改【2017】126号批复同意实施,并以花发改招【2018】13号文件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为专项资金和地方政府配套,招标人为花垣县公-安局,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花垣县公-安局工业集中区派出所(龙洞派出所)建设项目
2.2 建设配套电力、通信、给排水和环境工程等。招标控制价4721847.71元。
2.4 工期要求:24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执行;
2.7 招标范围:花垣县公-安局工业集中区派出所(龙洞派出所)建设项目,包括建筑、装饰、安装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9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10 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按高检会[2015]5号和湘检预[2015]8号文件要求,由投标人提交本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5.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8年6月15日10时00分前,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5.3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自行在湘西 网(网址: )对应招标公告中自动索取本项目保证金子账号。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5月25日~2018年5月30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西 网( )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本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有疑问的,应于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2018年6月4日17时00分前)以不署名方式在《湘西 网》(网址: ),工程建设“招标公告”栏目里对应项目招标公告左侧的“在线质疑”专区提出,逾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和湘西 网( )上发布,敬请留意。
6.4 投标人应自行在湘西 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的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6月15日10 时00分,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