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华瑶族自治县残疾人托养中心建设项目已由江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江发改许准字[2018]3号文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为上级拨款。招标人为江华瑶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江华瑶族自治县残疾人托养中心建设项目;
2.2 建设
2.5 质量要求:达到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规定执行;
2.7 招标范围:工程内容包括土建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施工图纸为准。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
3.4 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5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至少配备5人,即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为准),安全员必须取得C类安全考核合格证;
3.6 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2017年8月1日以后至少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证明方式:【湖南省内限 )域名结尾的具有查询网站链接的网站,即外省的需提供查询网站及相应的政府门户网】,未提供查询网址或查询密码的和查询不到的,经评委要求补正后仍未提供查询网址或查询密码的和查询不到的一律视为无效投标。
3.7 省外企业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另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拟任项目负责人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的无在建项目证明原件;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及拟任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投标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投标人注册地或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证明。湖南省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建设活动的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贰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各投标人于投标截止之日前在永州市 网( /yzweb/)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6.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永州市 网网上发布。
6.4投标人应自行在永州市 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详见招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