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衡阳市衡阳县三湖镇三湖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衡阳市衡阳县船山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项目已由湖南省财政厅湘财农综指[2017]13号、湘财农综[2018]6号、湘财农综指 [2018]4号批准建设,并经衡阳县发改局以核准编号为 35号文核准为公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央、省财政专项资金、群众自筹,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1.1 衡阳市衡阳县三湖镇三湖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1.2 衡阳市衡阳县船山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项目。
2.2 建设
2.2.2 衡阳市衡阳县船山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在衡阳县曲兰镇杨柳、湘西、召田、船山、星星、大塘、曲兰、清水等8个村。
2.3 工程规模:
2.3.1 衡阳市衡阳县三湖镇三湖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划建设高标准农田1.25万亩。项目总投资1903万元;
2.3.2 衡阳市衡阳县船山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1.2万亩,项目总投资3010万元。
2.4 工期要求:两个项目总工期均为90日历天,每个项目各标段工期均为9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规定的合格工程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第279号令
2.7 招标范围:
2.7.1 衡阳市衡阳县三湖镇三湖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本次招标主要为衡阳县三湖镇三湖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的水利措施、田间道路等 。
2.7.2 衡阳市衡阳县船山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项目:本次招标主要为衡阳县船山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项目中的水利措施、土地平整、田间道路等 。
2.8 标段划分:
2.8.1 衡阳市衡阳县三湖镇三湖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规模为14914842.86元,共分为9个标段。
2.8.2 衡阳市衡阳县船山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项目招标规模为26786136.09元,共分为13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建造师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工程;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员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3.4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从投标开始持续到项目实施直至本项目竣工验收结束,应为同一人,不得有在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配备 ,且均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
3.5中标单位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将项目建造师的注册建造师证或市农业综合开发办颁发的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培训合格证押放招标人处;如中标单位不能及时押证和签订施工合同,将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由排序第二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此类推。
3.6同一个投标人可以参加二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
3.7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
1、衡阳市衡阳县三湖镇三湖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每个标段的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均为:人民币贰万元整 ;
2、衡阳市衡阳县船山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项目:每个标段的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均为:人民币贰万贰仟元整 ;
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衡阳市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企业付款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其它方式转入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须在银行进账单的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及标段名称,如因没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造成无法查实投标保证金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7.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衡阳市 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18年10月8日至2018年10月12日17时00分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