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邵东县高丽路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XHB-2018-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邵东县高丽路道路工程已由邵东县发展和改革局邵发改审【2018】14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2.4 工期要求: 15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79号令;
2.7 招标范围:本工程的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机械土石方工程 ;
2.8 标段划分 : 无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资格要求:
3.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按照邵东县办公室邵政办函【2017】61号文件要求,外地企业如若中标,应在邵东县成立 ,并在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证,领取发票,接受我县税收管理。以集团公司、总公司等名义签订合同的,须签订内部授权或者三方协议,以邵东 的名义申报纳税。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 “综合评估法Ⅰ”及邵建发【2013】118号文件规定执行。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从基本帐户转帐
5.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分别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
5.3
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邵东县高丽路道路工程”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邵东县高丽路道路工程”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⑵请将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以到帐为准。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请从2018年10月19日~2018年 10月23 日17:00止在邵东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 网上同时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邵东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10.2本招标项目禁止挂靠、转让和出借企业施工资质、禁止围标串标。
10.3因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情况特殊,凡网上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必须由本项目的
11.
地
电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