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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府路(湘江大道—浏阳河西岸)快速化改造工程绿化工程施工(第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18-10-19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1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湘府路 快速化改造工程绿化工程施工已由长发改【2015】325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自筹资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湘府路 快速化改造工程绿化工程施工 已由长发改【2015】325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自筹资金 。项目业主为长沙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 长沙市城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 ,受项目业主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4  工程造价:工程造价约9684万元,其中一标段工程造价约4029万元,二标段工程造价约5655万元。    

2.5  工期要求: 12个月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8  招标范围:第一标段为绿化工程 施工,施工段总长度约5.28km。本标段工程的施工范围为设计范围内的景观工程、绿化工程以及绿化带范围内的给排水工程。主要工程内容:1)绿化工程:乔木栽种、灌木栽植、地被花卉栽植;2)景观工程:垃圾桶、指路牌、消防栓、行道树的树池砌筑以及树池盖板,及绿化带内部分投光灯和草坪灯;3)给排水工程:绿化带范围内的土石方挖填、管道敷设、滤层填筑等。详见本标段《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第二标段为绿化工程 施工,施工段总长度约5.88km。本标段工程的施工范围为设计范围内的景观工程、绿化工程以及绿化带范围内的给排水工程。主要工程内容:1)绿化工程:乔木栽种、灌木栽植、地被花卉栽植;2)景观工程:垃圾桶、指路牌、消防栓、行道树的树池砌筑以及树池盖板;3)给排水工程:绿化带范围内的土石方挖填、管道敷设、滤层填筑等。详见本标段《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施工标段:

第一标段:绿化工程 施工。

第二标段:绿化工程 施工。

2.1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2.11 其它:定标原则:

同一投标人只能参与一个标段的投标,多标段投标则全部作无效投标处理。

根据长住建发〔2018〕64号文的规定,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的项目,推行评定分离。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向招标人推荐不超过3名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在交易中心当场采用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抽签方式确定的中标候选人排序表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中标候选人不允许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招标人会将相关情况报送行政监管部门,并将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情况外的其它行为视作诚信体系污点和不良行为记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 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 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 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本招标项目第一标段:企业近年 至少承担过一个施工入围工程业绩,具体要求: 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的园林绿化景观施工入围工程业绩;

本招标项目第二标段:企业近年 至少承担过一个施工入围工程业绩,具体要求: 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800万元的园林绿化景观施工入围工程业绩。

3.5 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5.1第一标段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至少配备

第二标段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至少配备

3.5.2 拟任

3.5.3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或园林工程相关专业的   高级及以上职称;

3.5.4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3.5.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省外企业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 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

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3.6 拟任本次投标的

3.7 入围工程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入围工程业绩证明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 、施工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 其他要求:根据投标承诺书 2-1、2-2的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廉洁建设和作风建设承诺书原件 。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 中规定的“   综合评估法  ”办法, 其中投标报价评审采用“ 附表6 ”。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各标段均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到达专用账户 。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银行投标保函等方式提交。

5.4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 :

户    名:长沙 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    号:本项目 《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5.4.1请投标人登录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 或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 或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

 

11.本项目行政监管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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