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县城和平社区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洞口县城和平社区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工程 已由 洞口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洞发改审[2018]20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洞口县城和平社区改造项目建设协调指挥部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及奖励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路面宽度为4-16m不等,路网总长度约1369米,项目预算:1430.19万元。
2.4 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承担保修任务;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建安工程施工,包括洞口县城和平社区棚户区机动车道改造及新建、敷设道路排水管道及路灯安装等市政建设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3.4 禁止中标人转包及违法分包,并且不允许企业有打牌子、挂靠等行为,如有以上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
5.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湘建建 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Ⅰ”及邵建发【2013】118号文执行。
- 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人在邵阳市 网 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网上报名成功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请于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0月16日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