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大学汽车研发综合大楼工程监理已由 教育部 教发函【2016】240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 为湖南大学,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包括两栋车间和一个地下室,其中生产综合车间建筑面积9050.33平方米,地上6层,地下1层;试制车间建筑面积18269.25平方米,地上2层,地下1层;地下室建筑面积7527.48平方米,地下1层。总投资约16588万元。
2.4 监理服务期限要求: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施工阶段服务期约为365日历天 。
2.5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2.6 招标范围:湖南大学汽车研发综合大楼工程全过程的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
2.7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 ;
3.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
3.3 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证书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 同时担任不超过3个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项目任总监的应配备总监代表,总监代表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不得有在监项目;
3.4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住建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且无在监项目;监理员具备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且无在监项目;
3.5申请人应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配备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4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4人;各关键岗位人员持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本人执业单位一致。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4.评标办法
4.1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4.2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3号文中《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的“综合评标法”。
5.投标保证金
该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采用投标保证承诺方式,具体承诺内容见投标函格式第五节。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8 年10月18日~2018年10月23日17:30时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