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江县龙门镇十二中学教学楼建设项目已由平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审[2018]20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申请薄弱学校改造专项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
2、建设
4、工期要求:220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
6、保修要求:按原建设部【2000】80号令规定;
7、招标范围:包括建筑工程、装修工程、安装工程、桩基工程等施工;详情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8、标段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需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2、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岳建发 38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柒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6日12时00分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