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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南台卧佛山文化旅游产业园君子坳休闲广场建设项目已由平远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审字[2017]216号文件批复,招标人为平远县民族宗教和外事侨务局,建设资金由县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项目总占地9986.56平方米;建设休闲广场、景观水池、生态停车场、给排水和绿化以及配套设施;
2.2工程总投资:626.5万元;
2.3招标范围: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完成本的初步设计(包括报告、概算、附图)、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及相应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服务等内容;
2.4工期要求:10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如为联合体,需签订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联合体成员责任、义务,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人)]:
(1)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
(2)市政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根据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的承担业务范围规定,丙级工程设计单位承担工程设计业务限定在企业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行政范围内,所以省外企业须乙级或以上资质);
(3)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有园林绿化相关的经营范围。
3.2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
(1)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类或园林类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设计方提供;
(2)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广东省外企业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或符合任职条件的公路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其注册单位为投标人,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至开标时间止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施工方委派;
(3)专职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施工方委派。
3.3投标人报名前已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和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建函〔2016〕365号)的要求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4信誉要求:
①自2017年2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法律法规等行为,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或不良行为通报。上述不良行为信息未注明公布期限的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细化广东省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公布期限的意见》(粤建法[2013]54号)执行;
②投标人应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提供在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联合体各方企业法定代表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5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不超过2家;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3.6. 资格审查要求: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7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的投标。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
(1)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可从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单独提交);
(2)投标报名登记表(可从公告附件下载);
(3)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格式自拟);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方提供);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6)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提供);
(7)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提供);
(8)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9)拟派的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或注册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及近三个月内(即7、8、9任意一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施工负责人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复印件;
(10)拟派的专职安全员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复印件或打印页、劳动合同复印件及近三个月内(即7、8、9任意一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11)企业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12)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提供);
以上报名资料由各投标单位装订成册,自行编制目录和页码,一正一副,加盖公章,除国家规定可二维码扫描的,其余原件核查;报名时必须由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亲自到场报名。
6.投标报名和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6.1 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3日至10月13日上午9:00~11: 00,下午14:30~16:00。报名地址:平远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逾期恕不办理。
5.2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0月13日至10月17日每天上午9:30~11:00,下午15:00~17:30。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出不退。发售招标文件地址:梅州市嘉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梅州市江南富奇路135号方跃商厦)。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民营经济报》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8.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7年11月7日9:30时至2017年月日10:00时,提交到平远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并于2017年11月7日10:00时在平远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准时参加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平远县民族宗教和外事侨务局
办公地址:梅州市平远县大柘镇
联系人:谢先生联系电话:0753-8824216
招标代理(盖章):梅州市嘉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梅州市江南富奇路135号方跃商厦
联系人:涂先生联系电话:0753-2273022
2017年10月9日
投标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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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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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对应的企业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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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加盖投标人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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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联系人情况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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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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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号码或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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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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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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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设计: 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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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资料目录 |
(1)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可从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单独提交);
(2)投标报名登记表(可从公告附件下载);
(3)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格式自拟);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方提供);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6)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提供);
(7)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提供);
(8)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9)拟派的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或注册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及近三个月内(即7、8、9任意一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施工负责人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复印件;
(10)拟派的专职安全员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复印件或打印页、劳动合同复印件及近三个月内(即7、8、9任意一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11)企业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12)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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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确认: |
报名资料是否齐全:
□是 □否 |
经办人签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