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互联网+小镇”慢行系统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互联网+小镇”慢行系统提升工程勘察设计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禅城区通捷市政工程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西部北片区
2.2项目建设规模:项目位于华南创谷以西,包括张槎一路、华富北路、振兴路、大布路、塱宝西二路、区间路、塱宝中路、兴业一路共8条路,全长4833m,改造提升涉及慢行设施的建设与改造、绿化改造、道路沥青罩面、完善交通标识标线、电气照明改造。工程的总投资约5086.79万元,建安费估算约4253.24万元。
|
|
慢行系统 |
道路改造 |
排水工程 |
电气工程 |
交通配套设施 |
|
张槎一路 |
新增 |
无 |
无 |
人行道加装照灯 |
完善现状 |
|
振兴路 |
新增 |
路面加铺沥青 |
完善现状 |
道路一侧人行道加装庭院灯 |
完善现状 |
|
塱宝中路 |
新
增 |
路面加铺沥青 |
完善现状 |
新增 |
完善现状 |
|
兴业一路 |
新增 |
路面加铺沥青 |
完善现状 |
照明不足的地方加装庭院灯 |
完善现状 |
|
华富北路 |
新增 |
路面加铺沥青 |
完善现状 |
新增 |
完善现状 |
|
大布路 |
新增 |
路面加铺沥青 |
完善现状 |
道路一侧人行道加装庭院灯 |
完善现状 |
|
塱宝西二路 |
新增 |
无 |
无 |
在照明不足的地方加装庭院灯 |
无 |
|
区间路 |
新增 |
无 |
无 |
在照明不足的地方加装庭院灯 |
完善现状 |
2.3设计周期:30 日历天,其中各阶段时间要求: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天内提交工程勘察文件并完善设计方案;设计方案审查通过后15个日历天内出具初步设计图,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8个日历天内出具正式施工图。
2.4本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本次招标内容包括:“互联网+小镇”慢行系统提升工程建设内容相关的管线探测、地形测量、方案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慢行设施的建设与改造、绿化景观设计、园建及文化小品设计、灯光照明系统提升、完善交通标识标线、完善配套设施等)、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的设计跟踪、变更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咨询等相关后续服务。
勘察设计费的招标控制价为171.77万元。
2.5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固定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其他承包方式:/ 。
2.6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如为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4.2.2 本项目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资质的设计单位为牵头人,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的单位为非牵头人。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选派。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设计费用的支付。
4.2.2.6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城市道路诚信档案;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城市道路养护系统的网页打印件不能提供时以一体化的网页打印件代替。(如为联合体,由双方均需提供)
4.3.1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项目负责人)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如为联合体,由双方均需提供)
4.4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由牵头人提供):
4.4.1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须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
4.4.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6年12月至2017年05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4.4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5 对投标人业绩的要求(如为联合体,由牵头人提供)
4.5.1 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一项或以上建安费3500万元或以上类似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4.6.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6.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6.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因本企业设计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6.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 ,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2337。
5.2报名时间:2017年6月29日9时00分起至2017年7月5日17时00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4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等资料(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3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账(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17年7月20日9时00分,截止时间:2017年7月20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17年7月20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绿岛湖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A座,具体详见“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试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员制度的通知》(佛发改招[2013]12号)规定,凡参加佛山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投标企业工作人员须取得交易员资格】。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代表若为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其法定代表人亦要根据上述规定,取得交易员资格,且开标时须通过指纹验证。
10.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禅城区通捷市政工程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塱沙路99号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蔡先生
电 话:0757-8250089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新风路45号A座二层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李杨
电 话:0757-82724830、13827726245
传 真:0757-82724831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