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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县桦林乡鄂博沟村亮化和排洪渠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23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大通县桦林乡鄂博沟村亮化和排洪渠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YT招字2017-026号1. 招标条件本大通县桦林乡鄂博沟村亮化和排洪渠建设项目由大通县人民政府已大政【2017】34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专项资金,招标

大通县桦林乡鄂博沟村亮化和排洪渠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T招字2017-026

1. 招标条件

本大通县桦林乡鄂博沟村亮化和排洪渠建设项目由大通县人民政府已大政【201734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专项资金,招标人为大通县桦林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大通县桦林乡鄂博沟村亮化和排洪渠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大通县桦林乡鄂博沟村;

3、建筑内容及规模:

一标段:西宁市大通县桦林乡鄂博沟村亮化工程,主要内容为村内安装太阳能路灯160盏;

二标段:西宁市大通县桦林乡鄂博沟村排洪渠工程,主要内容为新建梯形排洪渠600米;新建预制U型排水渠120米,铺装625平方米;绿化带310平方米。

4、计划工期:一标段:20171217-20171230       

             二标段:201841-2018515

5、标段划分:2个。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负责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执业证书、注册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省外投标人须提供需提供《省外进青建筑企业报告登记证书》。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报名时,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携带以上资料、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胶装成册、留存备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拟派项目负责人持以上资料于20171124日至20171128日,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西宁市城北区海湖路(湟水花园对面)】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 投标单位登录《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平台》(http://www.xnggzy.gov.cn/xnweb/)电子招投标系统: 【业务管理】菜单下选择【招标文件领取】- 【网上支付】- 【下载招标文件】,等待支付成功。重新登录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资格不予转让。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12140930分,地点为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西宁市城北区海湖路(湟水花园对面)】。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青海经济信息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通县桦林乡人民政府

    址:大通县桦林乡鄂博沟村

联 系 人:吉先生

    话:0971-2829192

招标代理机构: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中区七一路344-8号雅荷花园酒店二楼办公区

联 系 人:张先生

    话: 0971-5509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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