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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宜市环东大道(东镇旺同至丁堡)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工程交易编号:12017056
1、招标条件
本信宜市环东大道(东镇旺同至丁堡)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信宜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信发改审[2017]4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信宜市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地方政府自筹解决,招标人为信宜市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信宜市环东大道(东镇旺同至丁堡)工程是茂名信宜市区与云浮罗定至茂名信宜(粤桂界)高速公路(下称云茂高速)的丁堡互通立交出口相接的主要公路,由连接线(玉都快线共线段)和主线两段组成,连接线起点拟定在省道S370 线旺同村牌坊附近,通过平面交叉与省道370 线衔接,与玉都快速干线共线,起点桩号LK6+600.294,路线呈由北往南走向,终点拟定在规划红旗东路平交处,连接线段终点桩号为LK7+503.088。主线起点拟定在连接线(玉都快速干线共线段)与规划红旗东路平交处,起点桩号为K0+022.697,路线呈由北往南走向,于K0+274.2 附近下穿洛湛铁路,于K1+052 附近下穿包茂高速,终点拟定在云茂高速丁堡互通立交出口连接线,通过环形平面交叉与云茂高速丁堡互通立交出口连接线(在建)、县道X648 线以及乡道Y272 线衔接,终点桩号K5+595.510。本项目为一级公路,设计车速采用80km/h,连接线路基宽度为60.0 米,为双向八车道,主线路基宽度为36.0 米,为双向六车道,水泥混凝土路面。路线全长为6.476 公里,共设置桥梁5 座,通道涵洞共20道,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398035451元。(以上为暂定工程概况,实际施工以招标人提供的经审核的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本次施工招标设1个合同段,计划施工工期为24个月。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机电工程等施工及缺陷修复(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路灯外接电源另行实施,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成立的独立企业法人。
3.2 其他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满足所承担对应本项目施工招标的资质、业绩、财务、人员等要求,其他内容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施工招标的资质、业绩及人员等要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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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
业绩要求 |
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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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及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
近五年(2012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完成过里程不少于6公里(按单个合同计)新建的一级公路(或以上等级)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1项。 |
1、项目经理(含备选):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资格证书),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证书。目前不得有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任务。
2、项目总工(含备选):高级工程师(路桥相关专业)或以上职称,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证书。
备注:路桥相关专业是指:桥梁、道路、公路、道桥、交通土建等。 |
说明:1、项目经理(含备选)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不能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3 本项目施工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企业状况:①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等;
②在本项目投标期间未被国家住建部或交通运输部或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或茂名市交通运输局或信宜市交通运输局明令取消、暂停、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有效期内;
③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被处罚且在有效期内(严重违约情况、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均以司法、仲裁机构或行政主管部门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认定时间以认定文件发布的时间为准);
④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⑤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⑥投标人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公布了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最新一期)中,未被评为D级的企业;如果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的信用评价结果(最新一期)中无信用等级评价的,则在全国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全国综合评价结果(最新一期)中未被评为D级的企业;
⑦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①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②、管理关系③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④多家子公司(解释下同),不得同时参加本投标,否则均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注释:
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②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
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④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廉洁准入条件: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备选(如有)、项目总工、项目总工备选(如有)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当日起往前顺推3年)均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有效,投标单位成立不足3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
4、 投标报名办法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出时间为2017年12月14日,潜在投标人无需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即可直接参与投标。凡符合资格条件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可自行登陆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maoming.gov.cn/mmzbtb/)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后收取,收取后不退。
4.2 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需要招标人澄清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在网上提问,招标人将对投标人的问题统一做出澄清和答疑,并发布在“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1月5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信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信宜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电话:0668-8862166)。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maoming.gov.cn/mmzbtb/)、茂名市人民政府网、广东建设报上发布。
7、 其他说明事项。
投标人递交了投标保证金因故不能参加投标的,应当最迟于开标前一天书面函告招标人,递交了投标保证金没有按时递交投标文件且没有按时书面函告招标人的,视为不遵守投标规则的不诚信行为。如投标人出现不遵守投标规则的不诚信行为,或采取不正当手段妨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过激行为,或投标人在开标会现场扰乱招标投标市场秩序的,招标人将上述不良行为上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按规定予以通报批评,并将其不良行为上报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8、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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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信宜市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信宜市新尚路19号2楼
电 话:0668-8863339
联 系 人:颜生 |
招标代理: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茂名分公司地址:茂名市文明北路333号大院2号第二层1号房
电 话:0668-2293789、13927556508
传 真:0668-2293789
联 系 人:李工 |
2017年1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