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河北工程大学新校区项目一期工程第二批项目-公共设施及教学组团项目,已由项目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自保温混凝土复合砌块采购三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货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2.1该工程位于河北工程大学新校区内。
2.2资金来源:建设方拨付的工程进度款、自筹资金;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河北工程大学新校区项目一期工程第二批项目-公共设施及教学组团暂估价自保温混凝土复合砌块材料供货,详见招标文件。
2.4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交货周期: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按照施工方采购计划和规格开始供应,在30日内完成供应。
3、投标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本次招标材料生产能力的制造商或取得制造商唯一授权的产品销售代理商,凡具备承担本次的能力并具备以上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对上述标段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只有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若同一家制造商授权了两家或两家以上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或制造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则此制造商及与此制造商有关系的全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等资料。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200元,投标人在开标现场现金缴纳。
5、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7年12月29日8时30分至2018年1月3日17时30分
6、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月19日9时0分,地点为邯郸市民服务中心四楼开标1室(邯郸市人民东路342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注意事项: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持有“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查询年限为近10年,且查询结果必须来源于全国档案库,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应在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
8、本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上同时发布。
招标人:保定建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聂万银 电 话:18903303152
招标人: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杰 电 话:13013208989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攀 电 话:18630008171 0310-7055209
日期: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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