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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源县林石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东源县林石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已由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河发改农经【2017】29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东源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约3092.05万元;建河道和护岸8.842公里,河道疏浚4.434公里,新建排涝涵管31座,汇水口路涵改造1处,拆除重建陂头2座,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7676公顷,其中生态治理面积6公顷,生态保护区面积17670公顷;对小流域内村庄进行绿化,新建3个垃圾回收处理池、150个垃圾桶。治理沟渠长度约5100米,建设3个污水处理站。监理费49.78万元。 2.2招标范围:以上工程的施工及保修期的监理。 2.3建设工期:12个月。 2.4建设地点:河源市东源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和独立法人资格; 3.2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中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3.3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 3.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结果以公告发布日期起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的查询记录为准; 3.5凡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详细资格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于报名前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5000元。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转账或投标保函形式。采用银行转账的要求为:投标保证金应于报名截至前采用银行电汇(或转帐)形式前从本企业的银行基本存款账户汇入以下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如下: 户 名: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河源中山大道支行 帐 号:4010 1125 0000 0000 25 汇款时,应在银行汇款凭证备注栏注明“东源县林石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监理”。联系人,谢小姐,联系电话:0762-3828709。 采用投标保函的要求为:银行保函开具给招标人,银行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有效期为60日历天,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算起)。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于2018年1月3日至1月9日(节假日除外)9:00~11:30、14:30~17:00资料(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备查,报名资料应加盖封面并装订成册)1式2份到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源市源城区永和东路85号,下同) 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1000元/份,售后不退):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复印件); (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的总监岗位证复印件; (4)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的证明材料(含网址的网页截图);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总监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复印件; (6)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或复印件(开具银行保函的,提供保函复印件且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30日10时30分,地点为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hyggzy.com/)”及《民营经济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源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林女士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762-8831706 电话:0762-3828133 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62-3333963 2018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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