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联合电力包头土右100MWp光伏发电项目35KV汇集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北方联合电力包头土右100MWp光伏发电项目35KV汇集工程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包头市北方羲和利日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能招标有限公司。因第一次招标投标人未形成有效竞争,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就该项目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与工期
1.1项目概况
北方联合电力包头土右100MWp光伏发电项目位于包头市土默特右旗境内香桂铺村附近,场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0°39'47.23",北纬40°43'37.99",距离萨拉齐镇直线距离约22km,距离包头市区直线距离约62km。场区南部与枣沟公路距离约300m,与京藏高速(G6)距离约25km,还有多条乡县道路通往场址附近,光伏场内有土路若干,交通较便利。
1.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北方联合电力包头土右100MWp光伏发电项目35KV汇集工程施工,包含62台箱变高压侧线路汇集连接(包括35KV架空线路、电缆终端头、中间头)。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3 工期和质量要求
计划总工期:拟定6个月(不考虑冬季施工)。实际开、竣工时间以招标人最终书面通知为准。
质量要求:合格。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2.1.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1.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2.1.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 投标人不得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内;投标人不得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和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有不良记录;
2.1.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2.1.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资格专项条款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国家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二级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必须同时具有承装二级和承试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注册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具有近三年内(合同签订之日在2014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之间)已施工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的35KV及以上输电线路工程施工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及竣工验收报告扫描件)。
3.招标文件的获取
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
手机:17746587250.1870129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