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农安生物发电灰渣综合处理。
1.2项目内容:华能农安生物发电灰渣综合处理。
1.4项目地址:吉林发电有限公司农安生物发电厂。
1.5工期要求:服务期暂定2018年02月01日(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按1年报价、按3年工期签订合同,不包含服务单位人员提前进场生产准备时间(中标单位提前5天进场)。服务工作开始时间以与原服务单位交接签字时间为准,结束时间以业主书面通知为准。服务质量不能满足业主招标文件要求时,业主有权随时解除合同。招标人根据外包单位服务评价办法对中标人服务期内的服务评价结果,决定是否将下一年度该服务项目继续交由中标人服务。
- 招标范围及要求:
2.1本次招标为华能农安生物发电厂灰渣综合处理工作。
2.2华能农安生物发电厂1×30MW机组的灰渣从电厂灰渣库至灰渣处理场所的外运(包括生产和非生产现场清理卫生时产生的尘土和垃圾)和处理(灰渣处理场所由投标人自行解决,处理符合环保及相关政府部门的法律法规)工作。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投标人资质要求:
4.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组织,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4.2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4.3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4.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5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施工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6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不良记录。
4.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4.9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10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4.11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4.12投标单位必须进行现场踏勘,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出具踏勘确认函。
*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5.4有意向的申请人可从2017年11月02日9:00起至2017年11月06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扫描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5.出售招标文件的方式
5.5.1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5.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5.5.5招标文件费:1026元/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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