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2017年一期机组小修A、B标段招标
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2017年一期机组小修A、B标段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为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2017年一期机组小修A、B标段招标已由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批复。
项目业主为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出资比例: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00%。
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及项目融资,资金已落实。
招标人为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凡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可购买招标文件,参加竞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宁夏灵武市北六公里。
本期规模:2×600MW。
计划维护期限: 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2×600MW共2台机组A标段小修总工期70天,其中:
#1机组—计划开工:2017年4月1日,计划竣工:2017年5月5日,共计35天;
#2机组—计划开工:2017年5月11日,计划竣工:2017年6月14日,共计35天;
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一期2×600MW共2台机组B标段小修总工期70天,
其中:
#1机组—计划开工:2017年4月1日,计划竣工:2017年5月5日,共计35天;
#2机组—计划开工:2017年5月19日,计划竣工:2017年6月22日,共计35天;
招标范围:
A标段施工:灵武公司一期2×600MW空冷燃煤机组A标段(汽机侧机务设备及所属电气一次系统)项目;
B标段施工:灵武公司一期2×600MW空冷燃煤机组B标段(锅炉侧设备及所属电气热控系统)项目;
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编号:HDLW-SCZB2017041
3.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条件祥见招标公告(请投标商一定要逐条提供证明材料,并注意公告上要求的时间段,防止因某一条未提供或者提供的业绩不是规定时间内的而废标)。
3.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3.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单台300MW及以上装机,且具有火电辅助系统运行管理能力的发电企业(装机容量及火电辅助系统检修管理能力需由上级公司出具证明,否则无效),或营业执照包含“电力检修”服务范围的企业。
3.3、投标人提供近三年来已完成和正在进行的在单机容量为600MW及以上火电厂的机组大小修项目和合同履行情况,要求至少有三个合同业绩。
3.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3.5、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3.6、财务状况良好;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近3年(2014至今)内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投标人在近3年(2014至今)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23日至2017年2月28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电子版)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