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神华销售集团黄骅办事处(化验室)劳务派遣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人为神华销售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神华销售集团黄骅办事处,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ZB170200390。
2. 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招标内容 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
黄骅化办事处(化验室)劳务派遣服务 共计84人的劳务派遣服务,以协助甲方完成多项生产性工作。其中:
化验室:化验员4人、机械化采样员11人、制样员15人、统计分析员1人;黄骅办事处:助理值班员19人、劳务经理兼值班员1人、助理接车员4人、除铁器除杂员12人、测温除杂员12人、超导科值班员2人、数据录入员3人。 河北省沧州市黄骅港 服务期限为两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
3.2投标人营业执照中必须具有所投项目全部业务内容的有效经营范围;
3.3投标人需具有劳务派遣资质或物业服务三级及以上资质(二者需具备其中一条即可);
3.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投标人须提供2013-至今至少三份同类项目业绩合同,且每份合同金额不得低于50万元。同时具有与用户签订的合同和用户对服务质量评价的反馈意见(需用户单位盖章,附用户联系方式以备复核,投标人提供的资料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购标时间:2017年2月28日至2017年3月8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