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 购 人:邹城市园林管理局
二、项目名称:邹城市护驾山3A级景区提升工程-龙潭暮雨塘坝南、北防渗工程
三、项目编号:ZC-2017-SG-052
四、工程概况:
1、本工程为邹城市护驾山3A级景区提升工程-龙潭暮雨塘坝南、北防渗工程的施工。包括砼压顶、石砌加强肋、石砌挡土墙、片石护底、护坡防渗处理等。
2、本工程采购预算(控制价)为431690.21元。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园林景观工程施工能力(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有园林景观类相关工程),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良行为。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本单位园林三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采购人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参加磋商会,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应当按时参加磋商会,并在采购人按磋商程序进行点名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向采购人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响应文件应予以否决。
3、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需同时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建造师注册证原件及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仅限建造师)或项目经理证原件、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4、因建设工地扬尘污染受到行政处罚列入本行业诚信黑榜的施工单位,不得参与本磋商项目的磋商;因建设工地扬尘污染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不得参与本磋商项目的磋商;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计入济宁市诚信黑榜,被限制济宁市内建设工程投标资格的施工单位,不得参与本磋商项目的磋商。
5、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22日——201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