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福建医科大学1#、2#楼南侧道路拓宽改造工程 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建医科大学 ,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招标人为 福建医科大学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福州市闽侯县大学城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改造道路总长度约354.05米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道路改造、树木路灯迁移,井盖安装改造及土方工程; 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为准 ,以招标图纸为依据 ;
2.4. 招标控制价为 588253元 , 发包价为 522653元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6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无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无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及相关规程规范 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 工程 施工总 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备注:(1)二级注册(含临时注册)建造师需已办理完延续注册。(2)①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本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 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2)投标时,投标人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 。
3.8. 本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6 月 29 日至 2017 年 7 月 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