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为省道315线乔尔玛至蜂场公路改建工程,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公路建设资金,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该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省道315线乔尔玛至蜂场公路改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招标,共划分为1个合同段。
项目概况:省道315线乔尔玛至蜂场公路改建工程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州尼勒克县东部,路线全长88.89公里,其中水电改线段长4.44公里,设计公路等级为二级;工程总投资额54200万元。合同工期2015年11月20日至2017年11月19日。
工作内容:(1) 本项目施工期的水土保持监测,并定期提交相应季度监测分析报告及年度分析报告;
(2) 按照本项目已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要求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3) 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报告》,为本项目竣工验收提供有关水土保持方面的技术支撑,协助招标人进行本项目工程竣工水土保持专项验收;
(4) 协助招标人进行工程施工期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提供水土保持工作指导意见,为招标人提供与水土保持相关的咨询服务;
(5) 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单位提供必要的协助。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投标人在业绩、人员、资金、信誉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能力,对投标人的业绩、人员和信誉等具体要求及评标办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附件(资格审查要求和评标办法)。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段的同一投标,否则均按投标文件无效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7月18日至2017年7月22日,每日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