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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城县热水镇水龙村小窝组至黄洞组农村公路通畅工程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1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汝城县热水镇水龙村小窝组至黄洞组农村公路通畅工程(政府采购编号 :电 F_GC_2017070601075,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HNRS-CGZB-RC20

 汝城县热水镇水龙村小窝组至黄洞组农村公路通畅工程(政府采购编号 :电 F_GC_2017070601075,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HNRS-CGZB-RC2017003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汝城县热水镇水龙村小窝组至黄洞组农村公路通畅工程
2、政府采购编号:电 F_GC_2017070601075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HNRS-CGZB-RC2017003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预算(合计)
1 汝城县热水镇水龙村小窝组至黄洞组农村公路通畅工程 一项 ¥1672077.00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并满足以下条件:
2.1.1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如投标单位所在省市已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制度改革的,只要求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加盖公章);
2.1.2要求提供有效的《社保登记证》或近半年(指 2016年 1月至 2017年 6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材料(指社保部门出具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1.3要求投标人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2.1.4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1.5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1.6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1.7要求投标人是汝城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 2017-2018年度限额内工程(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定点采购名单入围企业;(复印件加盖公章);
2.1.8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项目报名及获取谈判文件:
1、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7年 7月 17日至 2017年 7月 21日,每天 9:00至 12:00, 15: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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