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泗阳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委托,就泗阳县政府办公大楼及行政服务中心大楼空调维修维保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名称及编号: 泗阳县政府办公大楼及行政服务中心大楼空调维修维保项目 ;SYZB[2017]193号
二、简要说明:
县政府办公大楼: 空调室外主机82台,室内机429台,柜机9台, 挂机1台 。行政服务中心大楼:空调 室外主机111台,室内机 544 台,柜机 3 台、挂机 1 台 。采购预算价:114 万元(三年)。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 投标人须是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且有较好的商业信誉和经营业绩,具备完全履约能力和较强售后服务能力 ;
(二)投标人须 具有中国制冷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资质 D 类 Ⅰ级 ;
(三)投标人2014年6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有单项维保合同金额不低于 25 万元人民币/年的 多联机 中央空调 系统 维保业绩 ;
申请人应于2017年7月18日8:30至7月24日17:30时止(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