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招标管理 » 正文

2017年泰州分公司房租价值评估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1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本比选项目2017年泰州分公司房租价值评估服务采购项目已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

 本比选项目2017年泰州分公司房租价值评估服务采购项目已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7.
项目规模:预算总金额人民币10万元(含税),最终以实际发生规模为准。
8.
9.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0.
11.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12.
13.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评选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14.
★3.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如果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的截屏打印件并加盖公章(已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无需提供,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3.2参选人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或者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登记证副本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或提供税务机关颁发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文件或参选人提供的承诺书)。
★ 3.3业绩:参选人须提供在2014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期间国内房租评估类似相关案例累计达到30(含)万元以上。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合同清单),如为框架合同,需提供订单或发票等证明材料;
★ 3.4参选人须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二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17 年 7月 19日至 2017 年 7月 21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17 时】(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