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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钢铁集团日照钢铁精品基地项目能源环保中心新水厂水处理药剂总承包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1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日照公司始终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开展招评标工作。某些单位或个人打着各级领导的旗号允诺帮助投标人中标并索要相关费用的

 日照公司始终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开展招评标工作。某些单位或个人打着各级领导的旗号允诺帮助投标人中标并索要相关费用的,均为骗局,投标人切勿轻信,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投标单位不得出借资质或允许自然人挂靠投标,招标人发现上述违法事项线索,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调查,投标单位对调查结论予以认可,自动放弃申辩的权利。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单位投标资格、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已办理履约担保的,承担履约担保金额或合同额1-10%的违约金。
致潜在投标人:
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日照钢铁精品基地项目已获国家发改委核准,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为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负责承接“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日照钢铁精品基地项目”的实施。现拟就山东钢铁集团日照钢铁精品基地项目能源环保中心新水厂水处理药剂总承包进行招标。项目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
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拟在日照市岚山工业园区建设世界先进水平的现代化临海钢铁精品基地,主要生产高档薄板和中厚板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板卷材产品。日照钢铁精品基地一期年产铁水810万吨,粗钢850万吨,商品材约为790万吨。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取后审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不符合以下条件的,资格审查将被否决,不再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1、投标人公司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2、投标人须具有本区域的总承包业绩:
熟悉钢铁企业新水厂的工艺、技术和设备,具有近5年(2012年至今)在大中型钢铁企业(设计产能500万吨/年及以上)本区域的总承包业绩。
3、须取得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提交投标文件时需同时提交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适用于非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情况)、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资质证书复印件、相关业绩证明资料。
提供2012年至今所有本区域总承包业绩,加盖公章的项目合同复印件(至少要包括:合同双方主体的基本信息页、合同约定工作内容页、合同签字页等,重点能证明是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本区域水处理总承包业绩)。
上述材料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在投标时携带原件以备查证。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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