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房 屋 拆迁办公室 委托对其所需的资产评估机构、土地评估机构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 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资产评估机构、土地评估机构采购
1.2.项目编号: 2017HYZX0710
1.3采购内容:
包号 项目名称 采购数量 资质要求
1 资产评估机构 20家 具有财政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
2 土地评估机构 10家 具有 行业协会注册的B级及以上土地评估资质
具体内容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4服务期:合同签订后2年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第一包须具有财政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第二包须具有 行业协会注册的B级及以上土地评估资质 ;
2.3外埠企业须在长春市设立分公司并有固定办公场所;
2.4 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需要提供的材料
投标人可于2017年7月18日―2017年7月24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