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哈尔滨平房物业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建国小区新建换热站、一次网敷设、智能热网调度中心及换热站控制系统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平房物业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哈尔滨平房物业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建国小区新建换热站、一次网敷设、智能热网调度中心及换热站控制系统工程施工监理
2.2项目规模:新建一座换热站(厂房)(换热站热负荷30万平方米),换热站管道及电器安装,敷设DN350一次管网约300延长米;搭建一个智能热网调度中心平台,31处换热站、12处加压站控制系统、建立总调度中心
2.3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平房区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8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7年10月19日,工期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建国小区新建换热站、一次网敷设、智能热网调度中心及换热站控制系统等工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
2.6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共计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时;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准)。
3.5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19日至2017年7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