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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城路供热管网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2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编号: 2017079市政公1、招标条件本鹤城路供热管网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齐齐哈尔市市政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为财政

 项目编号: 2017079市政公

1、招标条件
本鹤城路供热管网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齐齐哈尔市市政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鹤城路供热管网工程;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标段划分及建设规模:鹤城路供热管网工程一标段:鹤城路(天山街-卜奎大街):长度1500米的供热管线(DN1200mm);鹤城路供热管网工程二标段:鹤城路(水师路-卜奎大街),长度1500米的供热管线(DN1200mm)、飞鹤路(天山街-嵩山街),长度1000m的供热管线(DN700);
投 资 额:一标段:2300万元;二标段:2350万元;
工 期:2017年8月12日-2017年10月31日 ,共计81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每个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可兼投但不能兼中。
3、投标人资格
3.1各个标段投标人均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GB2级压力管道承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每个标段项目班子人员:项目经理1人(市政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技术负责人1人(暖通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工长或施工员1人(相关专业);质检员或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取样员1人、安全员1人、造价员1人,均应具有相应资格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8日14时;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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