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017055(监公)
1.招标条件
本合意南大街、新合路、鹤城路、青云街、通达街道路升级改造及路灯工程监理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齐齐哈尔市市政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合意南大街、新合路、鹤城路、青云街、通达街道路升级改造及路灯工程监理
2.2计划投资:4138.45万元,其中合意南大街道路1063.55万元、路灯31.00万元;新合路道路128.50万元;鹤城路道路1637.49万元、路灯48.37万元;青云街道路446.98万元、路灯161.02万元;通达街道路574.59万元、路灯46.95万元。
2.3监 理 期:2017年8月22日-2017年9月30日
2.4招标范围:施工阶段监理
2.5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2.6工程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相关专业任职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2 本工程投标人配备的专业技术人员为:项目总监1人(市政公用专业)、监理工程师3人(市政2人、电气1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
4.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主要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5、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的获取
5.1在齐齐哈尔建设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开标当日收取。
6、报名方式
6.1本项目取消报名,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可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6.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本企业锁在黑龙江省招标监管网进行登记(各投标单位必须以总公司名义投标)。
6.3投标保证金的递交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17日9时(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