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县野三关镇2017年第三批农村公路安全防护工程建设项目(02标)已具备采购条件,因第一次磋商失败,现进行二次磋商,现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质能力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活动。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巴东县野三关镇2017年第三批农村公路安全防护工程建设项目(02标)
2.项目概况:本项目由巴交发【2017】56号文批准建设;采购人为:巴东县野三关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农村公路安全防护工程补助资金;建设地点:巴东县野三关镇;主要建设内容:钢护栏、F型防撞墙:
标段号 路线名称 路线里程
(公里) 建设内容 计划资金
(万元) 计划工期
(日历天)
02标 青白线 24.7 3800米钢护栏
30米F型防撞墙 73.55 60
3.采购范围:施工设计图纸内的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图纸)。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仅以提交响应文件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为准,事后以该记录错误为由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3.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资格审查方式
1.本次竞争性磋商实行资格后审。
2.竞争性磋商时,将由竞争性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所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中所列资质证件及其它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有一项不满足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应提交的相应资质证件及其它证明材料详见本公告所附“资格审查表”。
四、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采购的供应商,请于2017年7月20日至2017年7月26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