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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区中心城区河道(胜利路桥至西环路桥)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2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一、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克拉玛依区中心城区河道(胜利路桥至西环路桥)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编号:KQZC-WTCS-1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克拉玛依区中心城区河道(胜利路桥至西环路桥)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项目编号:KQZC-WTCS-17C002
二、项目概况
克拉玛依区中心城区河道(胜利路桥至西环路桥)PPP项目总资产为355,371,000.00元,规划用地面积为557,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557,000平方米。
三、PPP运作方式
1、项目实施机构及采购人
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市政公用管理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负责项目准备、采购、监管和移交等工作。
2、操作模式
TOT(转让-运营-移交)
3、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为15年,运营期15年。
4、项目公司
由中标社会资本方承担项目公司职能。
5、回报机制
采用政府付费的回报机制。
四、申请人资格条件
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下述条件:
1、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根据国办发【2015】42号文规定,满足以下几点的融资平台可作为社会资本方参与当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1)已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2)实现市场化运营;
(3)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并得到妥善处置;
(4)公告之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截至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整,或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有效期内的银行授信额度累计不低于人民币2.5亿元整。
4、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整;
5、2014年1月1日以后,类似项目业绩(含子公司及控股公司业绩)累计不低于3亿元整,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文件为准。
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和不良记录;
7、申请人守法经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8、申请人需在克拉玛依市诚信网注册备案(非本地注册企业备案信息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后需进行年度审核),并且信用状况良好的供应商。(备案地址:市政府二号楼政务32号窗口,联系电话:0990-6223850);资格预审当日现场信用查询。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社会资本,不得作为不同申请人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五、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1、报名时间为2017年7月19日至7月25日期间,每个工作日上午10:00-13:00(北京时间),下午15:30-18:30(北京时间)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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