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县道X614线高州至荷塘段改建工程(一期)”经高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高发改投函[2017]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茂名市高州公路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为顺利建成本项目,经批准,建设融资发包人决定采用建设融资(建设-移交)模式,选定一个既具有投资能力又具备施工能力的主体(或者一个投资方和施工方组成的联合体)承担本项目的投资与建设。现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向社会公开选择本项目的投资与建设主体,完成本项目的投资、建设、移交、保修任务。交工验收合格后,将根据《建设移交(建设融资)合同》约定向投资建设主体或联合体中的投资方支付回购价款。本建设融资项目中标人投入的资金不计算利息及回报。本建设融资项目的回购款来源无抵押、质押和担保。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概述
建设地点:项目为高州汽车总站(即县道X614线的起点)至荷塘圩。
建设规模:县道X614线高州至荷塘段改建工程(一期)起点为高州汽车总站(桩号为k0+000),终点为荷塘圩(桩号为k19+087)。对现状道路及其设施进行改造,原则上利用现状道路用地,局部路段栽弯取直,改造长度19.087km。建设道路等级为二级公路,设计速度为60km/h(局部受地形限制路段采用40km/h);路基宽度K0+000~K1+300、K2+620~K8+360、K9+660~K17+590路段为12米,K8+400~K9+420路段为16米;K17+650~终点路段为29米。车辆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
本项目建安费(含安全生产费、暂列金额)的预算为59023036.00元。中标人的BT总投资范围为本项目建安费(含安全生产费、暂列金额)。
(2)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临时工程、路基、路面、旧路处理、涵洞工程、交叉工程、公路设施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工期、回购期及回购次数:工期为13个月。回购期为5年,由发包人在项目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2年后开始分3年3期回购。
(4)交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工程质量评定结论为合格。
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工程质量评定结论为合格。
(5)招标范围:县道X614线高州至荷塘段改建工程(一期)的投资、建设、移交、缺陷责任期修复以及保修任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申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建设能力和投融资能力。本项目允许独立体(1 家单位)投标,也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能由 1 家投资单位(投资方)与 1 家施工总承包单位(施工方)组成联合体。投标文件中应约定投资方作为联合体的主办人,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往来信函将通过主办人传递。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如为投标人独立参与投标,则应满足第 3.3 款(1)~(7)及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强制标准》对应的相关资格要求;
3.2如为联合体投标,则:
3.2.1联合体中投资方必须满足第 3.3 款(1)(3)(5)及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强制标准》对应的相关资格要求;
3.2.2联合体中施工方必须满足第 3.3 款(1)~(7)及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强制标准》对应的相关资格要求;
3.3 强制性资格条件:
(1)资格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成立的独立企业法人。
(2)其他资格条件: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则为施工方)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满足所承担对应本项目的资质、人员等要求,具体如下表:
资质要求
项目经理(含备选)、项目总工(含备选)要求注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含备选):须是投标企业的在职职工(提供至少含2016年12月至2017年05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目前不得有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任务。具有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项目总工(含备选):须是投标企业的在职职工(提供至少包含 2016年12月至2017年05月的社保证明材料)。路桥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招标文件获取
4.1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为2017年07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