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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柴石滩水库灌区工程环境保护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3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为昆明柴石滩水库灌区工程环境保护项目,已由云南省水利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昆明市柴石滩水库灌区工

 1.招标条件:

本为昆明柴石滩水库灌区工程环境保护项目,已由云南省水利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昆明市柴石滩水库灌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云水规计[2016]14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以《关于云南省昆明市柴石滩水库灌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16]86 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法人为昆明柴石滩水库灌区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人为昆明柴石滩水库灌区工程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监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对本项目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灌区范围主要包括宜良县北部丘陵地区、南部平坝区、河谷地区,以及石林县北部台创园和沿江丘陵区等五个片区,设计灌溉面积为37.81万亩,其中宜良灌片为31.54万亩,石林提水灌片为6.27万亩。设计水平年柴石滩水库多年平均供水量为17554万立方米,其中农业灌溉供水14228万立方米,工业供水3326万立方米。
灌区工程包括宜良灌片和石林灌片。宜良灌片从已建的柴石滩水库灌溉输水隧洞取水,布置总干渠及东、西干渠各一条,渠首设计流量分别为13.0、5.53和7.02立方米/秒。改造东河干渠、西河干渠,并配套建设支渠等灌区骨干工程。石林提水灌片从柴石滩库区提水,在南盘江左岸新建支锅石一级和二级泵站,泵站设计流量均为1.25立方米每秒。
宜良灌片工程由输水明渠及渠系建筑物等组成,总干及干渠渠线总长约145.81公里,支渠15条,其中新建13条支渠总长约32.7公里。各类渠系建筑物330座。石林提水灌片共布置主干管(渠)1条,主要支管5条,输水线路总长约32.67公里,泵站2座,蓄水池7座。
2.2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昆明市宜良县、石林县境内。
2.3 招标范围为:
依据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完成本项目环境监测工作,进行现场监测,并编制最终成果报告,为工程竣工环保验收提供满足要求的监测数据,确保项目通过环保部门组织的环保竣工验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水环境监测、环境空气监测、声环境监测、地下水监测、生态环境监测、人群健康监测等。
2.4 监测内容
2.4.1 水环境监测:
(1)河流水质监测:水温、pH 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COD)、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氨氮、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铬、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阳离子洗涤剂、硫化物、粪大肠菌群等 24 项。同时包括饮用水水质监测项目:硫酸根、氯化物、硝酸盐、铁、锰等5项。
(2)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饮用水监测:总大肠菌数、菌落总数、总硬度、浑浊度、硝酸盐、氯化物、氟化物、挥发酚、铁、锰、砷、汞、镉等。
(3)施工期生产生活废污水监测:COD Cr 、BOD 5 、pH、SS、石油类、NH 3 -N、总磷、总氮、粪大肠杆菌、污水量。
2.4.2 环境空气监测:TSP、PM 10 。
2.4.3 声环境监测:环境噪声等效声级。
2.4.4 地下水监测:水质监测项目包括pH值,高锰酸盐指数,氯化物,氰化物,氟化物,挥发酚,硫酸盐,砷,汞,铬,镉,氨氮,硝酸盐氮,大肠菌群等15项因子。
2.4.5 生态环境监测:
(1)陆生生态环境监测:
①陆生生物生境、多样性及变化情况;
②区域野生动物区系组成、生态类群、分布以及变化情况;
③农业生态系统结构变化;
④区域景观生态体系质量及其变化情况。 (2)水生生态监测:
水生高等植物、周丛藻类、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底栖生物、鱼类等。鱼类监测鱼
类组成、分布、资源量、以及种群结构、生态类群、“三场”变化,以及增值放流的效果等。
2.4.6 人群健康监测:对施工区疫情变化进行监控,根据工程影响区具体情况,在卫生防疫站的配合下,重点对自然疫源性疾病如流行性出血热,虫媒传染病如疟疾、流行性乙型脑炎和介水传染病如痢疾、肝炎等进行监控。在传染病流行季节对易感人群进行抽检和预防接种。
2.5 监测频率(监测时段):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招标人要求。
2.6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环境保护监测工作完成、资料整理和移交、通过环保部门组织的环保竣工验收为止。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程、规范、技术标准的规定,满足招标人及上级有关部门的验收要求。
2.8 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国计量认证证书(CMA认证)(证书附表包含环境标准的噪声、振动、水环境、空气环境、固体废物监测项目其中一项)或具备省、市、县三级环境监测站或《云南省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资格认定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监测服务能力。
3.2财务要求:近三年(2014、2015、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
3.3业绩要求:近五年(2012年7月至今)承担过至少一项类似环境保护监测业务(须出具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3.4 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监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取得省级及以上社会环境监测人员上岗合格证,近五年(2012年7月至今)担任过至少一项类似环境保护监测项目的负责人(须出具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
3.5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专业监测工程师(主要监测人员)不少于3人,具有环境监测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辅助人员按现场工作需要配置。
3.6投标人、投标人法人、拟委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投标人法人、拟委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范围为近3年,即2014年7月至今)。
3.7 本次招标为资格后审。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07-19 15:50 至 2017-07-26 23:55 (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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