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寻甸县公-安局七个乡镇派出所建设项目选择招标代理机构(二次)已经寻发改投资〔2017〕60号文件批准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依据有关招标竞标法律法规的规定寻甸县公-安局七个乡镇派出所建设项目选择 采用公开竞争性比选的招标方式产生,特邀请有实力的竞标人参加竞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的竞标人。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寻甸县公-安局七个乡镇派出所建设项目选择招标代理机构(二次)。
2.2项目地点: 寻甸县塘子街道办、河口镇、七星镇、甸沙乡、先锋镇、鸡街镇、六哨乡。
2.4建设内容及规模:
(1)原址拆除重建先锋派出所业务用房,建筑面积1524.96平方米;
(2)原址拆除重建鸡街派出所业务用房,建筑面积1524.96平方米;
(3)原址拆除重建六哨派出所业务用房,建筑面积1447.75平方米;
(4)在七星卫生院旁新建七星派出所业务用房,建筑面积1524.96平方米,占地5.4亩;
(5)在甸沙中学院旁新建甸沙派出所业务用房,建筑面积1524.96平方米,占地8.8亩;
(6)在河口小集镇路北侧新建河口派出所业务用房,建筑面积1524.96平方米,占地7亩;
(7)在塘子财政所后面新建塘子派出所业务用房,建筑面积1524.96平方米,占地3.6亩。
2.5总投资:约5948.17万元,以具体工程建设项目为准 。
2.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6本项目分一个标段。
2.7委托代理服务范围:涉及本项目的施工、监理咨询等的招标代理服务。
3.资格要求:
3.1竞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3.2竞标人的招标代理资质要求:竞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招标代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3.3本次竞标是否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标:不接受;
4.1 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 2017-07-19 10:18 至 2017-07-25 17:00 (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