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竞争性谈判条件
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的委托,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公司自用车辆加油及其它用油需求供应商入围项目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竞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采购内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公司自用车辆加油及其它用油需求供应商入围进行采购,采购预算额度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发生数量进行计算,本次采购详细内容及要求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章。
2.2标段划分情况:本次采购不划分标段。
2.3供货期:按采购人要求分阶段交货,并提供相应供货后续服务工作。
2.4服务期:预计1年,具体按采购人需求确定。
2.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6本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择优选择2家供应商入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①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②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③ 供应商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厂商或全国总代或区域总代的有效授权书原件或供货合同原件。
3.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审查方式为合格制。
3.3本项目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请参加竞标的供应商于2017年7月21日至2017年07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