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为辽宁华电苏家屯生物质热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择具有资质的从业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辽宁华电苏家屯生物质热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告);
2、招 标 人:沈阳金山能源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沈阳市苏家屯区沙河街道;
4、资金来源:自筹;
5、服务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取得环保局的批文止(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6、招标范围:为建设单位提供全过程的专业化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服务,编制环评报告书、并负责通过环保主管部门的审核、批准工作,最终获得批复文件以及其他伴随的服务,包括但不仅限上述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保证金:10000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企业;
2、具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资质,评价范围中具有建材火电报告书类别;
3、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3年以上的相关经验,其他人员要有2年以上类似工作经验;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25日起至2017年7月31日止,请于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